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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税务] 中会将加拿大籍华人内地账户超25万美元资料交加拿大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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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魔之泪1 发表于 2018-8-28 09: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拿大籍华人内地户口超25万美元 中国会将资料交加国税局

加拿大参与的税务互通协议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中文翻译为「共同申报準则」,又称「统一报告标準」),还有5天(9月1日)就开始实际参与,中国方面较早时已公布,塬则上在中国内地银行存款25万美元的,户口资料均会被送到有关国家。



按中国的公布,若加拿大税务居民在国内金融机构有25万美元存款的,资料就会被送给加拿大税局。至于户口持有人是否加籍,并非决定因素,若持有人是未入籍的移民,但属于税务居民,即归入此类。

目前参与CRS行动方案的国家和地区有110多个,中国是在世界经合组织(OECD)牵头的《国际多边税收徵收公约》框架下,由国家六部委制定的金融帐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準,作为反避税行动,打击偷漏税及洗钱行为。

在这框架下,个人及公司在全球範围内的金融(银行)帐户,都是监控的目标。

中国的有关部门公布,金融帐户界定额以美元计价,个人以100万美元为界定低值帐户与高值帐户,实体为25万美元。不论是低值或高值帐户都将被监控,高值属于重点优先监控对象。

交换信息内容包括:

海外机构帐户:包括存款机构、託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资产信息:存款帐户、託管帐户、年金合约、现金保值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帐户内容:帐户及帐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帐户的总额。

中国税收居民的认定:

一类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不包括具有中国国籍,未在大陆定居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港澳台的同胞。

一类为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海外侨民和港澳台的同胞国际间交换信息是以税收居民身分来判定,而不是以国籍来判定。

金融帐户涉税信息都会被交换。中国税收居民会在国内被交换,非中国税收居民则会被交换到国外。而信息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中国税收居民如实诚信申报纳税,就不会有责任风险。如每年度结束后,有个年度收入超过12万元的自查申报制度,只要如实补交税款后,就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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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轩 发表于 2019-3-31 18: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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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玩奶1234 发表于 2021-10-17 11: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打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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