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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流中国] “中国绿卡”制度推出突破性改革 功能更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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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 发表于 2017-4-26 00: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政府印发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方案》,是近年来中国在这个领域内的一次巨大突破。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作为中国国际人才方面研究与政策推动的权威智库,愿意分享一些我们智库的观察。

  从这次的改革内容,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更改了名称,从以前的“居留证”改成了“居留身份证”,这一变化,体现对外籍人的“身份”的认同;其次,在功能上,也完全与中国“身份证”接轨,把“绿卡”的功能真正延伸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结合从2015年以来北京、上海和广东等地的改革,我们可以看出,前期的改革侧重于服务群体的扩大、认定的科学化等,具体体现在:以前的服务群体以体制内的人群为主,而现在进一步将服务对象延伸到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机构的团体;从前期的以职位、职称等为主的认定方式,扩展到以税收、薪资等市场化特征明显的认定方式;并且为外籍华人归国创新创业提供了突破性的入出境和永久居留便利,如北京中关村对具有博士学历的外籍华人给与类似“华裔卡”的绿卡,广东对广东裔的外籍华人则给与五年多次往返的“小华裔卡”。

  可以说,随着中国“绿卡”政策的不断突破,中国“绿卡”的申请将更加简便易行,“绿卡”的含金量将不断提升,外籍人才来华工作、交流的渠道更加便捷,中国吸引外籍人才的竞争力也会越来越强。

    中国“绿卡”待遇现在有什么新功能?

  中国政府近日印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方案》,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更名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进一步强化身份认证功能,外国人可将其作为在中国境内证明自己身份的合法证件和享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有效凭证;二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将参照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技术标准,在证件中嵌入芯片存储证件签发管理信息,实现身份证阅读机具识别核验,解决中国“绿卡”的可识验问题;三是改造铁路、民航、保险、宾馆、银行等相关信息系统,在实现永久居留外国人信息部门间共享的同时,进一步便利持证人在华工作、居留、生活;这些措施一改过去多年来中国绿卡基本上就是一个长期出入境签证、基本无法享受绿卡带来的各项权益和便利的状况。

  这次改革升级是以为外国人在华工作生活带来便利为出发点的,是针对早在2012年中国政府出台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中20条待遇在实际落实过程中由于社会认知度低、以及证件不具备机读识别功能等原因导致“绿卡”部分待遇难以落实这一问题的改革。

    新绿卡将为外国人来(在)华工作居住生活带来哪些实际便利?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任务完成后,持有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将享有更多福利,即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除享有“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相应签证、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就业,免办《外国人就业证》”等待遇外,还可在购买火车票、机票、保险、宾馆登记等方面享有与中国公民等同的便利化待遇。该项改革将大幅提升中国“绿卡”的实用效能和外国人永久居留的获得感。

    中国“绿卡”有哪些申请通道?

  总体来讲,中国“绿卡”申请通道可分为全国普适通道和重点发展区域先行试点通道。

  *全国普适的永久居留通道有4大类:

  目前,中国“绿卡”申请通道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普适的永久居留通道可归结为4大类:

  ——投资类通道。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籍人才。

  ——任职类通道。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籍人才。

  ——特殊人才通道。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籍人才。

  ——亲属团聚和投靠通道。包括配偶、未成年未婚子女和60岁以上直系亲属。

  另外,中国政府也于去年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草案)》,在已经开通的几类永久居留通道的基础上,还专门针对外籍华人开设了新的申请通道,明确:“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在中国境内连续居留6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外籍华人”,均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草案)》已征求各方意见,正在积极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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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小人 发表于 2017-4-26 00: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点发展区域先行试点新增的永久居留通道

  为吸引了更多优秀外籍人才来华创新创业,京、沪、粤等重点发展区域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推出了一系列各有侧重的政策措施,在全国已开通的4类永久居留申请通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中国“绿卡”的申请范围。

  北京2016年推出的《公安部支持北京创新发展的2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新增5类中国“绿卡”申请通道:

  一是中关村外籍高层次人才“绿卡”直通车渠道。中关村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推荐的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创新创业类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二是外籍人才积分制永久居留渠道。在中关村地区创新创业,经专家积分评估达70分的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企业外籍技术人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三是外籍华人永久居留渠道(华裔卡)。在中关村创新创业,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中关村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华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四是北京纳税达标永久居留通道。在北京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工资性年收入(税前)50万元人民币以上,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籍人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五是北京外籍高层次人才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转化通道。经北京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或者经北京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可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在持加注“人才”的工作类居留许可连续在北京工作满3年,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上海2015年、2016年陆续推出的《公安部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关出入境政策》《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新“十”条》,新增5类中国“绿卡”申请通道:

  一是外籍高层次人才“绿卡”直通车渠道。经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双自”区)管委会推荐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创新创业等外籍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二是外籍华人永久居留渠道(华裔卡)。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或在“双自”区内或“双创”示范基地内单位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华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三是上海纳税达标永久居留通道。在沪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工资性年收入(税前)60万元人民币以上,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籍人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四是上海外籍高层次人才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转化通道。对经上海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上海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制定的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在持加注“人才”的工作类居留许可连续在上海工作满3年,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

  五是依托机构投资类永久居留通道。以自然人身份,或通过本人以自然人身份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企业,在上海市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投资数额合计达到100万美元(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达到50万美元)以上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籍人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广东于2016年推出的《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新增了6类中国“绿卡”申请通道:

  一是外籍高层次人才“绿卡”直通车渠道。经广东省自贸办推荐的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创新创业等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永久居留。

  二是外籍人才积分制永久居留渠道。在广东自贸区创新创业,经专家积分评估达70分的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企业外籍技术人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三是外籍华人永久居留渠道(华裔卡)。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广东自贸区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华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四是纳税达标永久居留通道。在粤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工资性年收入(税前)40万元人民币以上,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7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籍人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五是外籍高层次人才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转化通道。经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广东省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和广东省自贸办认可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外籍人才,以及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雇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在持加注“人才”的工作类居留许可连续在上海工作满3年,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六是依托机构投资类永久居留通道。以自然人身份,或通过本人以自然人身份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企业,在广东自贸区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投资数额合计达到100万美元(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达到50万美元)以上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籍人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外籍华人回国创新创业还可享受哪些出入境优惠政策?

  除以上描述的对外籍华人在申请中国“绿卡”方面给予突破性便利外,重点发展区域还为外籍华人申请长期居留给予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

  ——北京放宽外籍华人归国工作年龄限制,允许其申请5年有效的长期居留许可。即在中关村创新创业的外籍华人(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可凭工作许可和雇主担保函件直接申请五年有效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也可凭创业计划直接申请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

  ——上海为外籍华人提供5年多次入出境签证(“小绿卡”)及5年有效长期居留许可。即外籍华人凭探望亲属、洽谈商务、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相应证明或担保,可申请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在上海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按规定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广东为广东籍外籍华人提供5年多次入出境签证(“小华裔卡”)及5年有效长期居留许可。即对在广东出生或原户籍为广东的外籍华人,凭探望亲属、洽谈商务、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相应证明或担保,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广东工作、学习、探亲以及处理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此外,中国政府还决定将在天津、河北、辽宁、浙江、安徽、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地的国家有关自贸区及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重点围绕外籍高层次人才、长期在华工作外籍人员、外籍华人、外籍学生四类群体,就京、沪、粤等地试点的出入境政策措施进行推广复制,包括开放外国来华留学生可以在华实习和就业以及欢迎外国大学毕业的优秀大学生来华工作等政策进一步释放国际人才“红利”。

  从上述的政策改革可以看出,目前改革后的中国“绿卡”特点主要体现在:在功能上实现国际化、便捷化;在发放地理区域范围上既注重普惠性质,又兼顾区域特点;在人群方面,既考虑外籍人才的整体特性,又兼顾外籍华人的特殊性;在认定方式上,既注重延续吸收以前人才认定的优点,又注重积极采用市场化(如工资、税收等)的认定手段和方式。可以说,中国近年来的一系列“绿卡”实施政策的改革,对中国人才强国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推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国政府提出的“广纳天下英才”和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制度”等人才理念正在进入实施层面。

   我们的三点建议

  最后,在现有改革的基础上,我们再提出三点改进建议:一是在海外增设永久居留申请点,进一步前置“绿卡”申请时间。允许有意来华发展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直接在海外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免去先来中国住满一定期限的要求,真正发挥中国“绿卡”引才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华人的政策倾斜度,将北京中关村为具有博士学历的外籍华人发放“华裔卡”的政策进一步放宽,即把博士学历要求降低至硕士。三是将现有的广东“小华裔卡”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并加以扩大,即把广东籍华人所享受的五年长期居留多次往返定居签证的权利,推广到所有大陆籍海外华人,并允许他们享受十年长期居留和多次往返甚至永远居留的权利。(王辉耀、苗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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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强 发表于 2017-7-25 21: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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