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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加拿大安省新法上路严打虚假报价哄抬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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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锁雾楼 发表于 2015-6-12 20: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省政府和安省地产局(Ontario Real Estate Board)宣布,将从2015年的7月1日起实施新规定,严禁虚假报价(phantom bids),从而引发竞价大战、哄抬房价。



  买家看房子时可能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当觉得房子挺令人满意,准备报价的时候,卖方经纪会告知,他(她)已经收到了一个报价(offer)。这个时候,买家为了买到心爱的房子,通常会加价。如果是买房特别心切的人,甚至可能会掏比原价多出好几万的钱来。

然而,卖方经纪所言,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彻头彻底的子虚乌有,完全是为了吸引买家多掏钱。由于先前没有法规的规管,卖方经纪几乎可以毫无顾忌地提供虚假报价。另一方面,由于买家无权让卖方经纪拿出其他人的报价来证实其话语的真实性,所以完全处于被动的位置。
这种不平衡将在2015年的7月1日终止。

新法规定,只有当卖方经纪已经收到一张已签了字、有法律效应的书面报价时,才能对其他的买家透露有另一个竞争者。如果他(她)只是接到了一个口头的报价,就散布消息引发“竞价战”,将属于违法行为。

安省地产局表示,新法之目的是为了打击那些散布虚假报价、哄抬房价的无良经纪。因为他们的谎言,房价会被哄抬地很高,令买家怨声载道。新法实施之后,本省房地产市场将更加透明、更加公平。

为了更有效地打击虚假报价,新法还规定:中标的报价必须被卖方经纪保存六年,即便是没有中标的报价,也需要保存一年,并留存摘要文档( summary document),其中必须包括如下信息:
买家姓名及签名;
买家报价的日期时间;
买方经纪姓名及公司名;
卖家姓名和联系方式;
卖方经纪姓名及公司名;
交易房屋的地址及法律标注或标识;
卖方经纪收到报价的日期时间,以及收到的方式(亲自送达、邮寄或传真);
卖方经纪将给报价呈递卖家的日期。
如果买家对房屋买卖过程有任何投诉或质疑,安省房地产局都有权要求卖家经纪出示所有报价的记录证明,并将结果(不含具体的报价额)反馈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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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定你 发表于 2016-1-17 21: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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