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暴乱持续三个月之后,在整个事态越来越明朗的情况下,香港社会何去何从,成了一个举世瞩目的重大问题。面对前方的十字路口,对于下列三点认识,香港社会应该尽快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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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坚持“五大诉求”已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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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诉求”是反对派针对6月12日立法会预定恢复修订草案的二读审议提出来的,其中包括完全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撤回“暴动”定性、撤回控罪、追究警队滥权、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辞职下台5点内容;在经历了6月16日的大游行和7月1日部分示威者占领立法会大楼之后,反对派又将林郑月娥下台的诉求升级为实现“双普选”。7 n7 H5 A) A& c1 l3 J5 H
, Q, b1 \" v: C$ N B“五大诉求”内容含义为何暂且不论,在提出之初,其提出的形式至少还是以和平示威为主,仍在香港法律和秩序所允许的范围之内。但是,在持续长达三个月的暴乱之后,在出现了种种严重暴行,包括使用具有致命危险的武器袭击警察、大规模瘫痪交通、破坏地铁设施、占领机场、公共场所纵火、冲击政府大楼和警署等之后,“五大诉求”中的撤回“暴动”定性、撤回控罪这两项内容已不可能被接受,更不用说特首下台和实现“双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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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 @# h- K% x3 a$ ^/ R) E暴徒就是暴徒,暴行就是暴行,暴动就是暴动,这完全属于法律问题,根本上升不到政治问题的层面。正如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所说,“少数暴徒的所作所为远远超出了正常的游行集会的范畴,他们的行为在任何国家、任何地区、任何法律制度下,都已经构成暴力犯罪”。0 ?( W8 x/ M- g&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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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诉求”有意将犯罪行为与政治目标捆绑,以为这样可以顺利脱罪,把黑手洗白,这只能是妄想。实际上,在特首林郑月娥提出“四项行动”之后,反对派已在第一时间即表示“不收货”,大小头目纷纷出面呼吁继续抗争,坚持“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这个立场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五大诉求”的虚假性。既然“五大诉求”现在只剩下撤回“暴动”定性、撤回控罪、实现“双普选”这三个有效诉求,其本质到底是什么也就更明朗了,不过就是要摧毁法治、夺取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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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个时候,香港社会难道还要继续支持这个原形毕露的“三大诉求”吗?难道不要反问一下自己:经过三个月的社会暴乱之后着手落实“双普选”,除了选出暴徒政府和暴徒特首,还能有其他结果吗? u( \4 W& m, ]$ {- X7 c5 e
6 Q; D8 G/ a# n: y8 u8 w9 {/ r二、继续包庇暴徒、容忍暴行已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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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L6 w! X, {% \% o香港近三个月来的社会暴乱最大的特点是:那一小撮“有组织、有准备的激进暴力人士”将自己混杂在不明真相、头脑发热的青少年群体当中,又通过所谓的“勇武派”这个貌似合理的身份包装与更大的“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派群体合成一体,达到了隐藏自己、操纵民众的目的。! z4 }% G6 l0 `, `; 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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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能够形成这样的一层包一层的表面联合,造成民意汹汹、团结一致的假象,关键仍在于“五大诉求”的虚假性。普通民众被舆论引导或被环境挟裹,只看到“五大诉求”合法性的一面,自认为是在争取应有权利、守护香港未来;却未能意识到这些诉求从一开始就被恶意利用,成为了对于制造社会暴乱、推动颜色革命、颠覆特区政府、破坏一国两制等非法行径的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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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种种原因,这三个月来,“和理非”有意采取了与“勇武派”之间相互包容的策略,“不割席”,放任“勇武派”不断升级的暴力,借此表达自身的愤怒。无论这种愤怒是否合情合理,在经过长达三个月之久的社会暴乱并出现了非常明显的“颜色革命”套路之后,“和理非”派无论如何不应该再执迷不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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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9 ?0 T" p/ A1 q# n9 H: ]8 d! u“和理非”派现在需要意识到,由于“勇武派”种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他们的任何形式的包庇和容忍,实际上都已构成了违法犯罪的一部分。事实上,这几个月来,如果没有“和理非”派的同情和掩护,警方的执法不会这么困难,暴乱的升级不会这么迅速,整个事态不会这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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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近三个月的社会暴乱中,香港社会的撕裂、经济的下滑、法治的毁坏、形象的崩塌,每一个恶果,也都有“和理非”派的间接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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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新闻发言人表示,“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当下香港社会最大的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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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为,这个讯息主要就是针对“和理非”派释放的。三个月的暴乱之后何去何从,希望香港民众深思。 n1 P' U# W" {0 t2 P+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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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以“两制”对抗“一国”已没有道理: S L' d* [/ o. O$ l: C T( W- @2 Q
/ C8 u! f" U: k事到如今盘点一下,这一场持续三个月之久的社会暴乱,其实并没有真正打击到特区政府,更没有打击到中国政府。恰恰相反,实际的效果却是反对派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一是完整暴露出了一小股乱港反中势力,二是充分教育了全体中国人民,三是证明了“颜色革命”套路在中国完全无用。0 w+ g3 c( X) P3 v,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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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c6 R L, W9 i% [2 K, t那么,为什么西方发动的“颜色革命”在很多国家屡屡得手,导致政权更替,达成了西方既定的战略目标,但在中国的香港却遭遇了失败,被证明无用呢?事到如今,人们应该能够看出来,这正是“一国两制”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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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国两制”的安排,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但同属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颜色革命”的确可以钻香港的“两制”这个空子趁虚而入,轻易发动起来;但是当发动者将暴乱的目标设定为推翻特区政府时,他们就遇到“一国”这个铜墙铁壁了。事实证明,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任何形式的“颜色革命”的“粉碎器”;根本无需中央政府直接出手,仅仅通过对于特区政府的坚定支持和对于乱港反中势力的强大威慑,就足以让“颜色革命”自行退潮,自取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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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颜色革命”是靠煽动仇恨、升级暴力获得动能的;但中央政府不出手,特区政府不倒台,香港警方不退缩,“颜色革命”聚集起来的动能就没有出口,就只能通过“内爆”释放。事实上,这个情况正在香港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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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革命”夺取政权的目的没有达到,但对于“一国两制”却实实在在造成了破坏。这是香港社会必须要重视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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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一下制定基本法时的初衷,当初正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才决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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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z% H2 D' r也就是说,“一国两制”安排本身并不是目的,其终极的目的,一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二是为了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一点非常明确。但是如果因为“两制”的安排,因为香港实行了坏的资本主义制度,没有实行好的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而破坏了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破坏了香港的繁荣和稳定,那么“一国两制”安排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基本法制定的初衷也就不存在了。# M, N' H: J; Z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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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香港社会必须要明白:香港通过“两制”的安排而获得的所有好处,其前提就是“一国”的不容挑战和香港自身的繁荣稳定。有了这两个前提,“两制”即可顺利实行,没有了这两个前提,“两制”也就没有实行的必要了。! ^6 f# t% D$ D& ~4 J
8 N1 Q$ x M, H* M长期以来,香港总有一批人企图依仗“两制”对抗“一国”,这是一种很愚蠢的做法,背后也是很可笑的逻辑;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一国”是至高无上的,而“两制”却是过渡性安排;“一国”是终极目的,“两制”却是有保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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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三个月的社会暴乱,把香港社会带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何去何从必须要做出选择了。当然,其中一条路是将社会暴乱继续下去,再来三个月或三十个月,也算是一个选择。如果不走这条自取灭亡之路,那么就需要充分思考上述三个问题,形成社会共识,再做出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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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十字路口还在,香港的前途就还在,香港明天会更好的理想也就还在。而选择就在当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