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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技术移民] 经常美国返回加拿大容易违反了“5年内最少住满2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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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眼袜 发表于 2017-8-9 02: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裔博士郑某持加拿大枫叶卡到美国作访问学者,老婆和两个孩子都是加拿大公民,他经常由美国返回加拿大探望妻儿,但2013年12月24日他再次返回加拿大探亲时被边境局发现他违反了“5年内最少住满2年”的最低居住期限要求,因此向他发出了离境令,拒绝让他入境。郑某以人道理由向移民及难民局提出上诉,上诉得直,保住了永名居民身分。

  法庭文件显示,郑某2002年9月来到加拿大留学,在蒙特利尔大学Saint-Hyacinthe校园攻读兽医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得硕士学位后继续攻读,于2008年获得蒙特利尔大学兽医学博士学位。

  2005年郑某与中国的大学同学李某结婚,两人在 2007年3月30日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郑某获得博士学位后,在蒙特利尔大学继续进行博士后研究,2010年3月,郑某获得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环境科学国家研究所(NIEHS)100万元的科研基金,赴美作访问学者,预定2016年6月完成项目后返回加拿大定居。

  他的妻子李某随他一起赴美,在离加之前李某递交了加拿大公民申请,几个月后郑某也递交了加拿大公民申请。

  2011年8月,李某在美生了一个儿子,2013年李某决定携子返回加拿大定居,2013年6月李某与儿子获得加拿大公民身分。后来李某在加国又产下第二个儿子,孩子目前13个月大。李某在加拿大一家儿童看护中心作教师。

  李某与孩子在加拿大定居期间,在美国从事科研工作的郑某多次回加拿大探亲,在2013年共六次回加拿大,短暂停留后再返回美国。当他于2013年12月24日再次返回加拿大探亲时被边境局发现他违反了“5年内最少住满2年”的最低居住期限要求,因此向他发出了离境令。

  郑某向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Immigration Appeal Dvision,IAD)上诉,要求以人道理由保留移民身分,实现家庭团聚。裁判官在平衡遵守移民条例和执行人道理由之间,考虑到郑某的特殊情况,判决郑某的上诉获得批准,离境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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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丰 发表于 2017-8-9 02: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辛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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