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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就业] 美国H1-B工作签证改革曝光 绿卡之路未来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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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云 发表于 2017-2-4 00: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早在2016年,特朗普就抨击过H1B工作签证计划。他表示,这一签证并没有发给专业技能人士或移民,却是给了临时外国工人,目的很明显,就是用这些低工资的外国工人来替代美国工人。

  而现在,据美国媒体Axios报道,一项与签发H1B签证有关的总统行政命令草案已完成,它指示国土安全局考虑各种方法以使得“H1B签证分配过程更加有效率,并保证签证计划的受益者是最杰出的人才”。

  Axios是一家上月刚在美国上线的新媒体,由Politico前CEO和前白宫首席记者创办,关注政治、科技、商业、医疗和传媒。

  这一要求或许可以通过许多方式得以实现,不过很可能的一个解决方案是采取优先分配给高薪职位的方式,以此替换掉当前的抽签系统。这将会对寻求外国工人的公司及行业造成广泛影响,不过一个关键点是这将打击到印度大型IT外包公司,或许为硅谷科技公司所乐见。

  根据下图,印度大型IT外包公司目前是H1B签证计划的最大受益者。与微软、谷歌、Facebook这样的公司相比,这些印度公司大部分工作的薪资都更低。





  业内人士预计,特朗普将要求国土安全局(DHS)重新考虑签证的优先分配,替换掉此前的抽签方案,将给予高薪公司更多优先权。

  这意味着更高级更高薪的工作岗位将得到优先签发,而如印度IT外包公司这样的底薪工作会排在队伍后面,甚至如果有大量来自高薪工作的签证需求,那么底薪工作将无法得到签证。

  加州共和党联邦众议员Darrell Issa以及民主党国会议员Zoe Lofgren正在推动一项法案,将提高H1B签证持有人的薪资要求。科技公司对此普遍支持,他们认为这些外包商的大量申请“堵塞了”抽签系统。

  当然,由于需要依靠底薪的外国工人来完成低技能的IT工作,这样的新政策一旦实施,印度IT公司预计将遭受重创。这一预期已经造成了Infosys和Wipro股价大幅下滑。





绿卡之路未来更艰难 川普或爆大震撼





  除了针对难民及伊朗等七国公民的移民行政令外,川普(特朗普)政府正考虑两项行政令,其中之一是加强执行移民法“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规定。如果川普签署,将冲击申请绿卡者及在美国依赖政府福利维生的合法移民。

  综合外媒报导,根据一份外泄的行政命令草案(日期为1月23日),川普将要求联邦政府,加强执行移民审核程序,严格把关,不能接纳未来可能依赖政府救济的外国公民,同时要驱赶依赖政府救济维生的合法移民。

  目前还不清楚川普是否会签署这份行政令,白宫也尚未确认它的真实性。

  绿卡移民行政令草案概要

  根据外媒取得的草案版本提供给总统的备忘录,本行政令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川普的竞选诺言,确实执行移民法,以保护美国纳税人及促进移民的自给自足。

  备忘录说,美国百年多来的移民法,公共负担向来是不得入境(inadmissibility)和驱逐出境(deportation)的合法理由。然而,过去的政府并未确实执行这项规定,导致移民家庭(合法和非法的)比美国本土家庭更广泛地使用公共福利。

  这份行政令名称暂定为“通过确保我们移民法促进问责和责任保护纳税人资源”(Protecting Taxpayer Resources by Ensuring Our Immigration Laws Promote Accountability and Responsibility),其主要政策有三项。

  1)拒绝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外国人进入美国;

  2)确认在美国境内构成公共负担的外国人,并尽早将之驱逐出境;

  3)如果移民接受政府救济,应要求该移民的赞助者(美国公民)支付联邦政府公共福利支出成本。

  依行政令草案,国土安全部部长应在行政令发布后270天内提出准则,以公共负担为根据,明列授予外国人移民身份或驱逐移民的审核标准。如果外国人未来可能成为受政府救济者,不能给予移民身份;如果在美国的移民接受政府救济,则应将之驱逐出境。

  司法部应立即检视及确认,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的决定,是否阻碍国土安全部执行有关公共负担的规定。

  国务院应在本行政令发布后一年内提出难民接收计划对联邦、州及地方政府造成长期负担的报告。

  依行政令草案,美国将严格落实公共负担规定,加强审核绿卡申请人的资格。(John Moore/Getty Images)

  移民是否构成公共负担?

  有关移民领取的公共福利是否高于美国本土出生者,一直是热议话题。根据移民研究中心(CIS)2012年发表的报告,51%移民家庭(合法或非法)至少使用一个“福利计划”,美国本土出生家庭仅为30%。另外,许多移民家庭是通过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得到大量的福利补助。

  自由主义派智库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反驳CIS报告,指其没有做家庭规模的校正,造成“苹果对大象”的比较。

  卡托表示,CIS报告中的家庭比较基础是“模糊且定义不明确”。依卡托2013年的研究,“贫困移民比美国本土出生穷人,更无法利用公共福利”。

  现行移民法有关公共负担的规定

  根据现行美国移民及入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规定,任何外国人在申请绿卡或调整身分时,移民局如果认为其在未来可能成为公共负担,不会批准是项申请。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入籍申请。

  所谓“公共负担”,系指个人维持生计的主要收入来自政府援助,主要系指现金援助,或依赖政府救济取得的长期护理,例如由“贫困家庭临时援助”(TANF)计划得到的现金援助、得到州和地方政府提供的现金补助,以及获得支持个人长期护理(包括医疗补助Medicaid)的补助。

  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在衡量申请人或移民是否构成公共负担时,至少考虑申请人的年龄、健康、家庭状况、资产、收入来源、财务状况、教育及技能等。

  根据现行规定,移民局不会考虑非现金的补助或具有特殊目的现金补助,包括不是用于支持长期护理的医疗补助(Medicaid)及其它医保及保健服务、儿童健康保险计划(CHIP)、营养方案包括食物券,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营养方案、全国学校午餐和早餐方案、以及其它补充和紧急粮食援助方案、住房福利、育儿服务、能源援助(如低收入家庭能源援助计划, LIHEAP)、紧急救灾、寄养和收养援助、教育援助(公立学校)、工作培训等。

  限缩移民可享的福利

  1996年,克林顿总统签署“个人责任和工作机会调和法”(Personal Responsibility and Work Opportunity Reconciliation Act, PRWORA),极大程度地限制移民获得福利的机会,非法移民无法获得大多数为穷人设计的联邦救济方案,而且合法移民必须在美居住五年以上,才有资格获得有限的社会福利计划。

  根据尚未签署的行政令草案,行政管理和预算局(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应在命令发布后一年内提出评估报告,在确保移民仅能接受PRWORA容许的联邦公共福利,以及向移民赞助者收取费用弥补联邦政府救济支出成本等两个情况下,联邦政府可以节省的经费;以及联邦政府如何将节省下来的经费,运用在内城区(inner-city)社区及弱势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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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7-3-2 04: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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