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1分钟注册发帖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大中华] 澳前外长说中国建岛合法 美国应面对痛苦现实

[复制链接]
早知 发表于 2015-7-8 10: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澳大利亚前外长加雷斯•埃文斯7月6日在《日本时报》撰文称,美国应该在南海问题上保持平和心态。美国应该弄清楚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 j- p3 p3 u. e6 U& z! n1 f& d* @1 h8 f: j
埃文斯写道,“神啊,请赐予我平和心态去接受无法改变的事情,请赐予我勇气去改变那些可以改变的事情,请赐予我智慧去看清事情是否被改变。”虽然酒鬼与外交官不尽相同,但这句美国神学家尼布尔笔下的一个酒鬼的祷告,对于决策者却颇具指导意义。
1 z. S0 v4 z  }% J& L+ i$ y7 D7 N
美国对中国崛起——特别是中国在南海的强硬举措——的反应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美国应该以最大的平和态度接受中国在多个层面上的崛起,从经济层面到现在的军事层面。但仍有些人主张美国发力反制。美国亟待做出正确的选择。. f' ?8 H% a1 _0 {
) D, G+ V& Y1 Y9 J
美国必须接受的核心且伴随痛苦的现实是,亚太的力量平衡已经发生重大转变。美国拥有无可匹敌优势且能够一家独大地制定规则的日子已经结束。. _2 e( C: {% d0 d, t9 a/ g/ J6 `
8 J: l0 U% R$ r! Z2 |2 a  O
文章分析称,在经济上这已是明摆的事情。尽管美国反对中国主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但它却得到了地区内大多数国家的拥护。同样地,尽管遭到美国的阻力,人民币不可避免地将进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货币篮子。此外,美国想要在排除中国的情况下实现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也是困难重重。: v/ T/ M8 A. x% |; {7 Y; d
, x* f( z( G; E# T3 y; l
在军事上,尽管美国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保持全球主导地位,它在东亚的绝对优势已不再固若金汤。中国快速上升的军力(特别是海军)也仅仅是一个依赖贸易的地区超级大国所应有的标配。恐怕美国的领导层难以公开说这样的话,但大多数人私下里都承认美国已无法独占海空,其角色终将沦为地区的一支平衡力量。% r# @4 P7 {! o3 W
8 A2 Y) b+ S' C
埃文斯进而提出,但是平和的心态在南海问题上应当适用多大范围,这是中国领导人9月访美前两国间最为敏感的地缘政治问题。中国强硬的主权声索和大规模填海造岛活动正在拉扯该地区(以及美国)的容忍限度。
4 U( ^1 S+ R- {, r/ g3 e; Q* s
0 X! h) S2 I/ h9 W然而,批评中国岛礁建设活动的人们应该清楚的是,即使对这些活动涉及的海域及其所含岛屿没有可信的主权声索依据,中国在国际法基础上也有权在散布其中的礁石和浅滩上建设人工岛礁和后续设施,包括飞机跑道。菲律宾、马来西亚和越南已经在南沙群岛这样做很多年了,只不过规模较小一些。这些设施必须保持和平目的,但这并不排除一些军事设施的存在,只需保证其属于非进攻性质。6 U) L3 M/ z. i$ l! `

- n# x! G. t( u; L2 Z+ i埃文斯认为,美国不能阻止这样的活动也不应该尝试这样做。美国能做的是言明一点,即造陆活动无法为进一步主权声索或其他排他性活动提供基础。声索国可以在这些设施周围500米的范围内设置“安全区”,仅此而已。
7 J" y* u3 ]% a0 h( S
5 |3 ]# r6 q1 [0 L6 J! u7 R& A. E) `5 b文章最后表示,无论是经营中美关系这个整体,还是处理南海个别问题,双方都需要控制好官方措辞。划线是必要的,但明智的领导人会聚焦于合作性的外交途径,将“打军事牌”的做法保持在最低限度。或许,还应该在产生不切实际的期望时,默念一遍尼布尔笔下那位醉汉的祷告词
) ~0 T3 \( R$ p. _# C' U) ^
( o& n8 d& p) ^1 I) 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我不悔 发表于 2015-7-27 20: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1分钟注册发帖

本版积分规则

重要声明:“百事牛www.BestKnew.com”的信息均由个人用户发布,并以即时上载留言的方式运作,“百事牛www.BestKnew.com”及其运营公司对所有留言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论只代表留言者个人意见,并非本网站之立场。由于本网受到“即时上载留言”运作方式所规限,故不能完全监察所有留言,若读者发现有留言出现问题,请联络我们。

Archiver|小黑屋|百事牛

GMT+8, 2025-4-21 04:00 , Processed in 0.021115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