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居然被银行收$8000才能终止按揭,实在是不可思议
最近卖个2012年买的Condo,在蒙特利尔,之前咨询我的华人Mortgage Specialist,他说估计会有3个月利息做罚金,大约1000多块,我觉得还可以接受,就找买家开始卖房子。哪知道今天去律师那里签字,发现TD Charge 将近$8000作为终止按揭的罚金,Shocked,简直就是强盗!正在打电话跟他们交涉,不知会有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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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提前还清,而是买家的钱要先还银行、缴税、交房产经纪费、律师费。。。最后剩下的才是你的。
比如TD一年有15% no penalty prepayment,剩下的要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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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就是他没按3个月利息算违约金,他算的是IRD (Interest Rate Difference),跟贷款余额、剩余term时间、按揭牌价、当初合同discount都有关系。银行会在3个月利息和IRD之间取比较高的一个,我之前在RBC的浮动按揭就按3个月利息算的罚金,就没多少。
其实也不是IRD有多深奥,主要是这个Mobile Mortgage Specialist就是当初给我办按揭的人,我的情况他很清楚,他说罚3个月利息,我信任他的能力,而且觉得他整天办那么多的case,就没自己去查原始合同,谁想到这么常见的事儿他都含糊。。。事实证明这些人呀,多数就是个跑腿的水平,除了拿commission相关的业务熟,其他事儿都比较二。以后还是得自己身体力行
顶......叹为观止..... 这个贴子有点意思... 非同小可 前爪牙 无稽之谈 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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