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全美35万移民案须重审
司法部长塞辛斯5日下令重新检讨审查移民申请时的“行政结案”程序。行政结案原本可保护申请的移民免遭递解,有时间等待审查,但近35万件已采行政结案处理的案子恐须重审,将使已累积至65万件的移民积案更形沉重。“行政结案”(administrative closure)是近来在审理移民案件时常用方法,不论是申请公民权、永久居留权或其他签证者,法官在未做出裁决的情况下结案,并允许当事人在未有合法身分前暂时居留。
塞辛斯上月即暗示,他将大幅介入移民案件审理政策。他指出,准备深度参与有关移民法官政策的制定,以便迅速处理待审案,减少移民法庭积压的65万个案件,如今对移民法官做出的行政结案进行审查,即为他的举措之一。
塞辛斯5日介入审查危地马拉男童卡斯多-图姆(Raynaldo Castro-Tum)在2014年入境的案例;他诘问审理法官,基于何种标准和要件决定行政结案,是否该撤销,以及是否有其他法律机制可处理。他并要求国土安全部、相关单位和当事人在下月9日前以书面回复。
行政结案对申请入籍、绿卡和美国签证的移民而言,如同是生命线,可使他们在仍然待审期间免遭遣返。批评者指出,法官的行政结案延长了移民滞留美国的时间,实际上是敞开大赦的后门。
塞辛斯除了可能已对全国移民法官下达指示,也广邀倡议人士及有关单位提供意见。移民法官隶属于司法部移民审查行政办公室(The Executive Office of Immigration Review),虽号称职权独立,但司法部长仍有监督权。
他在上月发给350名移民法官及员工的备忘录中指出,他不认为法官被积案压垮,案件处理不完;法官必须快速解决“缺乏动机或证据的案件”,警告他们勿出现不正当的延迟。
据统计,以行政结案的移民案件约35万件,欧巴马政府近四年处理的行政结案则约18万件。2012年,司法部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规定,不论是国土安全部欲遣返民众,或是欲居留的移民,都不能影响法官决定行政结案的权力。
全国移民法官协会正考虑回应司法部,发言人指出,这种做法“对于独立做决定的法官是种潜在干涉,就像要求法官做事,但双手又必须背在背后一样。”
重审35万件行政结案的移民案件,必然加重现已大塞车的审案进度,不过支持塞辛斯的人士认为,行政结案早已过时。退休移民法官亚瑟说,行政结案已变成“走后门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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