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买房 直接向放盘经纪索取资料遭拒绝 合理吗?
来源: 都市地产致电放售的销售人员去索取更多资料,似乎是简单的解决方法。不过,你所致电的放盘经纪却告知,她不可以直接向你提供物业更详细的资料,她是正确的。
这是因为在安省,房地产专业人士必须遵守的职业守则要求,如果你已经是另一经纪公司的客户,卖家的代表经纪不被允许向你提供服务,包括所放售物业的非公开资料。
你与你的销售代理公司签署的合约称为买方代理协议(buyer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具有法律约束力。
该协议列出了你与经纪公司或销售代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纪公司和代表的义务是为你提供客户服务。经纪公司会协助你寻找住所,引道你完成整个购买过程,以及为你提供合约中列明的其它服务,并因此获得佣金。
即使是你自己找到了房子,已经签订合约的结果是,放盘经纪只能够与你的代理经纪协商。
唯一令你可以直接从放盘经纪获取资料的情况是:你的经纪公司向卖家经纪公司发出书面批准,并且卖家经纪公司亦同意这样安排。
如果你想看看在网上找到的房子,可以怎么做呢?
你的经纪可以联系卖家代表,取得你想要的资料,如果你想看看房子,再安排参观。
这就是与注册经纪合作的价值所在:你的经纪受过培训,有经验和知识去提问和获取你可能未曾考虑到的资料。经纪也有义务去保障你的利益,并具有购买和销售过程的专业知识。
此外,代理协议中所包含提供的服务,在你考虑要购买房子时,可能会变得非常有用。
毫无疑问,拥有买方代理协议,可以保障你在交易中的利益。
当你与经纪订立协议,你就有权利和义务。如果你另签第二个协议,可能要为相同的服务支付两倍佣金,甚至面对一个或两个经纪公司采取的法律行动。因此,经纪询问你有否与其他经纪签订过代理协议非常重要。既保障你,也保护了经纪。
所以,即使你要求卖方代表提供资料的请求看起来很简单,但他们是有充分理由去遵循职业守则。
多多益善! 无济于事 异想天开 无稽之谈 无稽之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