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省《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房东权利义务
在安省,《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赋予房东(或业主)某些权利和义务。作为房东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选择租客
按照《安省人权法(Ontario Human Rights Code)》的规定,您有权使用收入资料、信用调查、信用检查、租赁历史、担保和类似的经营做法来选择租客。
您不能根据种族、祖籍、族裔、宗教、性别、年龄、性取向、残疾、婚姻状况或家庭状况(例如:租客是否有孩子)来挑选或拒绝租客。
在租客搬入之后,您作为房东的权利包括:
1、收取房租押金。在您和租客签署租约或租赁协议时,您可以收取房租押金。押金的最高额度是一段租赁期(例如:一个月或一星期)要支付的租金额度。
2、收取租金。在租金到期时,您有权收取全额的租金。
3、进入租赁单位。您可以进入租赁的房屋进行维护或维修,检查您的房屋以确保其符合卫生及安全标准,带领可能的租客看房,或在紧急情况下(例如:淹水或失火)进入房屋。在大部分情况下,您必须给租客至少24小时的书面通知,并且您只能在早8时与晚8时之间进入。
4、增加租金。您可以在每12个月期间增加一次租金,并且您必须在加租前给租客90天的书面通知。
5、您必须遵守安省市政与住房事务厅(Ontario Ministry of Municipal Affairs and Housing)制定的《加租指引(rent increase guideline)》。该指引规定了房东在一年内可增加多少租金。任何超过此百分比的加租必须经房东及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批准。欲查询更多信息,请致电 LTB:1-888-332-3234(免费电话)416-645-8080( 多伦多地区)
驱逐租客。如果您给租客书面通知要求他们搬走,但他们不同意,您有权向房东及租客委员会提出听证申请。您可以亲自向LTB或任何一个安省服务中心(Service Ontario Centre)提交申请。 欲查询更多信息,请联络LTB或致电给安省服务局查询离您最近的服务中心:1-800-267-8097(免费电话)416-326-1234(多伦多地区)
房东可以根据以下任何一条理由将房客驱逐出去:
1、房客不交租金或经常迟交租金。
2、房客或房客的客人在房客的住所或大楼内从事不法行为。
3、房客对公寓或房屋造成过度损坏。
4、房客或房客的客人无故打扰房东或大楼内的其他租客。
5、房客有太多人住在租赁的住所内。在这里,“太多”是指人数不利于健康、安全或违反住房标准。
6、在申请租赁该住所时,房客虚报了收入。
7、业主或业主的家人想搬入房客的公寓。在这里,“家人”是指配偶、孩子、父母、配偶的孩子、配偶的父母或以上任何人的照料者。
8、业主将拆毁大楼,进行大型维修,需要将该单位腾空,或改变房屋用途不再用于住人。
房东不可因以下理由将房客赶走:
1、房客有孩子或您的孩子吵闹。
2、房客有宠物(除非打扰到别人)。
3、房客要求维修。
4、房客加入了租客协会。
房东不可动手将房客赶出家门。房东必须首先向房东及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申请驱逐令。
在大部分情况下,房东及租客委员会将举行听证会,如果委员会裁决可以将房客驱逐出去,只有警官才能动手驱逐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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