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出租房子非常麻烦,对无赖租户完全无计可施
遇到一个无赖租户,交了两个月房租之后,不再付了,理由很直接了当又理直气壮:没钱。实际上她有政府福利。其实无赖租户不付房租不用任何理由,因为加拿大法律规定,你还不能三番五次地去催讨,你不能当着第三者的面讨债,你不能在她居住单元之外的地方,如马路上,催讨,你不能停她的水电气,你找政府福利部门没用,叫警察也没用,更不能揍她或使阴招,那样更麻烦。
我去要过很多次,以下是她的反应集锦:
1。拖延:我下周四/下月20日付。
2。耍赖:我现在没心情/没空讨论这事情。接着把门关上。
3。无耻:你太rude,我不想付给你。
4。耍横:你骚扰我,你在harassing我,我要叫警察啦。
5。威胁:你再这样只会把事情搞得更糟。
我早就给她下了终止租约的N4通知,等了14天,花了170刀申请了驱逐令L1,安排到5周(规定3~6周)之后听证。5周之后要是法官够正义,判她搬离,她仍有11天的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她仍有权利不搬。那时还得花440刀申请强制执行。在这期间,你还得免费给她供水电气,好脸好气地伺候好姑奶奶。如果弄得她不开心,临走前砸坏墙壁,堵塞下水道,破坏地板地毯,到处泼粪,到头来还得你自己花大把银子修(告是没有用的,死猪不怕开水烫)。
加拿大的法律,加拿大的社会就是这样,为了安定,为了人权、平等,为了无赖不激进,政府把无赖推给个人(不光是房东,还有店主等)分担。只要不要脸,在加拿大80%的人都可以当无赖,很舒服,别人还无计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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