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遇到救火车闪灯必须离150米远才肯定不会被罚
一个安省的省警试图截停一辆汽车。 这位省警打开了警灯并紧跟其后(示意前面的司机把车停下来)。 但是这位汽车的司机并没有这样做。 警车在跟了大约5公里后,前面的汽车司机才把车停下来。 司机解释说他没有停车是因为他没有听到警笛的响声。 我们的一些司机对安省交通法的有关规定还不是太熟悉。安省交通法的第159条规定:
规定要求汽车司机在遇到紧急车辆开来的时候(不管是从后面或是对面),在听到警笛或是高音喇叭,或是看到不断闪的警灯,司机应该马上停车。 具体把车停在什么地方呢? 有以下两种情况:
A)尽量把车靠路的右边停下来。 如是在十字路口的时候,要把车驶离十字路口后再停下来以此确保十字路口的畅通。我记得我以前碰到过很多这样的情况,我在去一些紧急的RADIO CALL的路上,我的警笛拉响了,警灯也开着。我前面的司机看到警灯或是听到警笛后,马上把车原地停下来。这种情况真是弄得我们做警察的哭笑不得。要强调的是,如果公路没有隔离带的话,对面行使的车辆也要停下来。像前面说的情况,如果我前面的两个车道的车都原地停下来了,那我只有开到对面的车道上来绕过他们。
B)如果公路是单行线而且有两条或以上的行车道(比如400, 401这样的高速公路),司机应该把车辆停在最靠行车道的路边上停下来(比如说,你在401高速的最左边的快线上开车,这时候有紧急车辆从后面驶来,警灯开着警笛也响着。 这时候你可以把车停在靠近左边快线的路肩 停下来,而没有必要换线几次后把车停在最右边的路肩上)
在这里我想强调的是,司机一定要在安全的情况下把车停下来。 也就是说, 你在看到紧急车辆驶来的时候,在安全换线并却保后面没有车的时后,把你的车辆安全的停下来。
还有一点是,作为司机,你在看到警灯或是听到警笛(其中之一)的时候,交通法要求你把车马上停下来。上面报道里说讲的司机跟OPP警察解释说他看到了警灯而没有听到警笛,所以他没有停车。这就说明他对交通法还欠缺了解。
这里说讲的紧急车辆包括警车,火警和医疗救护车。
那么,遇到已经停在路边的紧急车辆或拖车的时候,又该如何面对呢?
按规定,司机应该减速并小心的驶过停在路边的紧急车辆。 如果公路有两条或以上的行车道的话,司机在减速后,在安全的情况下换线后慢慢的驶过停在路边的紧急车辆。如果公路只有一条行车道的话,司机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把车停在已停在路边的紧急车辆的后面,或是在安全的时候,减速后慢慢的驶过停在路边的紧急车辆。安省第31号法例在今年9月1号正式生效。 根据这条法例的规定,司机在驶过在路边作业的拖车时也应该减速并小心的驶过。
那么,如果我赶时间,我可以紧跟在出警的火警车的后面超速行车吗?交通法规定如下:
Following fire department vehicle
-No driver of a vehicle shall follow in any lane of a roadway at a distance of less than 150 metres a fire department vehicle responding to an alarm.
很显然,在火警车辆值勤的路上,在150米之内,任何司机都不可以紧跟着出警的火警车辆。
如有违规的话,将会有很重的罚款并会有扣分的处罚。
详情请参考:
http://www.ontario.ca/laws/statute/90h08
这个要牢记着 非常不错.... 非同小可 非同小可 匪夷所思 非同小可 喋喋不休 快马加鞭 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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